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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三位一體”扎實推進依法治旅
近年來,都江堰市以建設法治都江堰作為依法治理目標,將法治同旅游這一中心工作有機結合,形成了“探索構建適旅體制” “創新游客服務機制” “長效旅游市場整治”三位一體的工作方式,大力推進依法治旅工作開展,實現了旅游產業的良好發展態勢。
探索體制改革,創新法治服務旅游
建立成都市第一支旅游警察隊伍。成立140人的旅游警察大隊,其中40名警察,100名輔警,下設青城山景區、都江堰景區隊、濱江新區、摩托車機動四個中隊,利用110指揮中心天網系統監控調度功能,在都江堰市景區及主要街道開展常態化巡邏,接受游客的報警、求助和咨詢,查處街面拉客、“黑導”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配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涉旅案事件的查處工作。并以“快速反應,處理不過夜,不耽誤游客行程”為宗旨,建立相關保障機制,實現涉旅警情的快速高效處置。
設立旅游糾紛專業審判合議庭。負責管轄都江堰市域旅游糾紛案件,開通“立審執”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為涉旅案件當事人提供從立案、調解、訴訟和司法確認“一站式”服務。與市旅游局執法大隊、市旅游警察大隊、旅游工商分局等建立旅游糾紛專項治理平臺,強化涉旅糾紛“訴非銜接”機制,合力推動旅游糾紛訴外化解;探索建立“遠程開庭系統”,方便旅游糾紛當事人,特別是外地游客借助科技手段便捷化解糾紛;加強與旅游管理部門溝通,將法院化解旅游糾紛渠道與都江堰市旅游APP對接,滿足游客線上、線下,多渠道、多形式的糾紛化解需求。
成立旅游工商分局。把工商的專屬職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場監管中,使工商的職能服務于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按照“一鎮(鄉、街道)一所”的原則,組建19個鄉鎮(街道)旅游工商所。以游客需求和體驗提升為工作中心,開展欺客宰客、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安全、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各類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旅游工商成立后,旅游市場監管工作將由散亂、點狀執法監管模式向系統化、制度化監管模式轉變;由事后被動接受投訴舉報向事前主動出擊轉變;由部門單打獨斗向涉旅部門通力配合、齊抓共管轉變;由分散監管向全域覆蓋轉變;由以行政處罰為主向綜合施策、豐富監管手段轉變。四是啟動“生態旅游檢察”工作。設立全國首個“生態旅游檢察科”,建立專業化“旅游檢察”直通快辦工作機制,對涉旅案件專人辦理、快速結案,同時加強對涉旅行政部門依法履職情況的監督。在檢察服務大廳、派駐青城山、龍池檢察室增設“旅游檢察”工作窗口,協同旅游執法大隊、旅游警察對低價招徠、宰客欺客等旅游亂象進行專項整治,妥善化解涉旅糾紛。
構建長效機制,暢通旅游便民渠道
完善旅游投訴聯合處理機制,設立旅游大聯動指揮調度中心,全面統籌全市旅游市場治理工作,完善96526旅游咨詢投訴統一受理平臺功能,24小時受理處理各類旅游投訴,涉旅部門在接到各類旅游投訴和案件后,立即立案,不得拒接、推諉,屬于本部門職責的,及時處理,涉及其他部門的,在5個工作日內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告知投訴者,旅游投訴案件責任部門要在法定時限內完成投訴處理,并向投訴者通報處理結果。
建立旅游信用“紅黑榜”機制,創建全國首個旅游信用查詢APP—“都江堰旅游信用查詢APP”, 每周向全市及國內外游客發布都江堰市旅游行業企業信用評級結果,游客通過APP就能輕松了解到都江堰市旅游企業和商業的信用情況,有效推動了都江堰市旅游行業管理信用化、誠信化,激發了旅游行業內部競相提高服務質量,方便游客對優質旅游企業的選擇。
建立社會監督機制,通過報刊、網絡等方式大力宣傳,公開招募100名旅游社會監督員,其中90%從都江堰市外招募,社會監督員可免費游玩都江堰市內景區景點,承擔對都江堰市旅游市場和涉旅企也、景區景點的監督責任,每年向都江堰市旅游局報送不少于10條建議,接受都江堰市旅游局的安排,開展對旅游市場和旅游景區的暗訪工作。
建立涉旅企業培訓機制,都江堰市旅游局全覆蓋開展旅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對標培訓,公開發布旅游細分行業自律承諾和行業禁入規范,對涉旅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全年開展品質酒店培訓不少于2次,鄉村酒店培訓不少于2次,旅行社培訓不少于2次。都江堰市農林局和人社局負責對全市農家樂從業人員的客房服務、餐飲服務等服務技能方面開展培訓,全年組織不少于8期培訓。都江堰市場監管局和人社局負責全市涉旅企業的誠信經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工作,全年培訓不少于10期。
建立游客快速服務機制,為因特殊原因造成需要救助的外地游客提供協調酒店先行入住、車輛維修廠和保險公司咨詢服務等旅游救助;設立游客就醫咨詢點和游客就醫綠色通道,為暫無條件就醫的游客提供先治療、后付費、后辦理手續的醫療應急救治服務;對在都江堰市旅游發生證件遺失,相關部門在查清事實后,將主動為游客出具相關身份證明,以便游客在都江堰市賓館進行登記住宿以及外出出行;針對外地自駕游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簡化事故處理流程,原則上不扣證件和車輛,當日處理完畢;組建3支旅游法律服務隊伍,為游客在都江堰市境內旅游過程中面臨的法律問題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加強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游客權益
一是持續整治旅游市場“五大亂象”。 結合都江堰市旅游市場情況,針對影響旅游市場秩序的“宰客欺客、非法營運、強行收費、尾隨兜售、街面拉客”五大亂象,實施長效性整治。一是整治涉旅接待單位發布虛假旅游服務廣告、收受回扣、誘導消費、假冒偽劣等欺客宰客行為; 二是整治客運中心、離堆快鐵站、都江堰一青城山景區及周邊重點區域非法從事旅游客運、出租車拒載等行為,依法取締非法營運車輛; 三是整治主要街道、景區周邊及通往景區道路沿線出攤占道等擾亂市容秩序的行為; 四是整治景區、車站、停車場等區域的拉客行為; 五是整治旅游市場亂收費、價格欺詐等違規違法行為。
二是開展“不合理低價游”專項整治。針對都江堰曾出現的不合理低價游,采取“十項舉措”實行專項整治。一是全面禁止旅行社“不合理低價游”產品;二是全面禁止導游、司乘人員向游客進行虛假宣傳,誘導誘騙游客購物消費等行為;三是徹底斬斷涉旅購物商店與旅行社勾結牟利的利益鏈;四是執行宗教場所涉旅活動“五個嚴禁”;五是全面啟動旅游業管理體制和執法機制改革,成立旅游大聯動指揮調度中心;六是加快推進旅游業優化提升,整合景區景點、智能交通、旅游互聯網等大數據信息,精準服務游客需求;七是培育誠信市場環境,完成涉旅企業信用評級評價;八是全覆蓋開展旅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對標培訓;九是建立旅游市場綜合監管過程記錄制度,嚴格旅游行權監督問責;十是營造健康開放的旅游發展環境,推動旅游產業結構轉型升級。